前幾天 收到8月份 零稅率發票 的簽回聯
ㄟ~~ 怎麼後面的 蓋的章 改了??

本來 是 發票章+保稅號碼章+用途章(EX.當做原料使用...)
但是新版的 落落長的一串  不再繁述

今天 收到更多公司 寄回來的 零稅率發票
天ㄚ!!
有的蓋  原本的三個章+一個新章
有的蓋  發票章+新章
有的蓋  發票章+新章+保稅號碼章
有的 還是維持原本的  
阿現在是怎樣  ~~~ 

打給我們區域的國稅局 
不知道 有新的章 這件事情
還要我們去跟廠商要通知函   提供給她們!!
這~~~~不是全台灣要統一的嗎?
不是她們內部要先知道這件事情再發函的嗎?
這樣 叫我們小老百姓 怎麼做事?

詢問了 有蓋新章的公司  這 函 是 彰化先發出的
我們也要仿效大陸  一縣一法治了嗎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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